国务院决定吸引资本进水利
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允许由农业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水利建设,11月26日,国务院下发指导意见,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保障农业、水利工程投资合理收益。(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此前的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视察水利部,要求在中西部地区建设水利工程,有效解决区域性缺水。今冬明春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末级渠系,加快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传统上,为迎接来年开春后的农业生产,在冬季农闲时节,全国各地农田水利基建都会掀起高潮。相对于小农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显然更有实力投资大规模的农业水利。《意见》指出,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
日前,广发证券[6.37% 资金 研报]发布研报称,目前我国每年因洪涝灾害、干旱等导致的损失超过2000亿元,社会对水利的安全性需求仍未得到满足,加快水利建设投资势在必行。农业水利既有利于农村建设,又有利于农民收入提高。
至于不同形式投资的水利工程,也有不同的参与方式。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允许由农业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中国社科院农发所副研究员廖永松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尽管发展水利有利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但是,水利项目的回报周期长,盈利性也不比其他产业和项目好很多。因此,社会资金进入这一领域都会存在诸多考虑。
如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其积极性,保障投资收益以及管护运营机制的创新是关键。此前,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
李克强考察水利部时说,水利工程建设不能光靠政府,还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推进PPP(公私合作)、BOT(建设—经营—转让)、TOT(移交—经营—移交)等投融资模式,更多调动社会资金的力量,要用改革破解千年“治水”难题。
《意见》提出,要保障投资收益合理。一是,社会资本与国有、集体投资,享有同等政策待遇,依法获取经营收益;二是,政府适当补助承担公益性任务的社会投资主体,落实优惠政策;三是,可依法继承、转让、转租、抵押其相关权益;四是,征收、征用或占用的,给予补偿或者赔偿。
平安证券指出,加快水利建设投资势在必行。“十二五”期间我国水利投资规模将达到1.8万亿元,相对“十一五”期间增加156%,年均复合增长20.7%,水利行业投资增速将是近阶段高峰期。明年是“十二五”最后一年,2014年水利建设将重回高速增长。
随着水利部启动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水利发展将开启新一轮投资。据业内人士估算,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投资规模同比增速有望超过20%。